注意事項:

  1.參加郵輪旅遊玩家均需備3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方可報名,請於出發航次前7日,提供有效護照等相關資料如(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及身份字號等資料)交與指定單位以便安排上船事宜。

2.船停泊各港口時將依實際航行時間略作調整,行程表若因故調整不作預先通知。

3.孕婦必須出示醫師證明適合在船上旅遊,懷孕24星期(含24星期)以上之孕婦不能登船航遊。

4.乘客需憑麗星郵輪訂位確認單與護照於登船當天換取登船證。

5.為保護乘客本身安全為由,若為殘障人士、視障人士或聽障人士,請事先告知,以方便對您的照顧。

6.訂位確認後, 如取消訂位將依下表收取費用;如更改訂位資料,則收取手續費每位新台幣400元。

7.航程結束或有其他正當事由,旅客經麗星郵輪請求離船而無故不離船者,將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依法得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0元以下罰金。

8.保護海洋:所有麗星旅客不得亂扔物品於海上。

9.游泳池/按摩池:最深處為1.6米,沒有救生員值班,請隨時注意、照顧您的孩童。燒烤晚餐時間不開放。

10. 麻將房:24小時開放。

11. 網際網路:互聯網收費為每半小時19000元台幣 (不建議使用 ^^")。

12. 外幣兌換:於郵輪五樓船尾接待處。

13. 電話費用:所有撥至台灣的衛星電話,每分鐘收費40元新台幣;撥至國際的衛星電話,每分鐘40元以上。

14.吸煙規定:船上所有餐廳、電梯、室內公共場所,皆嚴禁吸煙。吸煙區僅限指定區域內。

15. 健身房:於8樓船頭處,開放時間為 早上7點 至 晚上10點。需穿著運動鞋,嚴禁赤足、拖鞋。無健身師,請自行注意安全。

16. 登船卡:即為房間鑰匙、船上信用卡;登船卡反面需簽名。任何服務設施在使用之前,都需要出示登船卡。因船上為無現金結帳制度,如果遺失登船卡,請隨即至5樓接待處申報遺失。

17.本次登船餐費用僅包含早餐、午餐、晚餐、宵夜;若需額外餐點、飲料,則需自行支付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