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玩家自己畢業/斷線不列入遊戲場次計算,請玩家自行統計遊戲場次。
  2. 每日戰績計算時間為當日早上06:00 ~ 隔日早上05:59。
  3. 遊戲勝手為當週累積計算,戲谷不提供查詢服務,請玩家自行記錄每週累積戰績。
  4. 本活動贈送之虛寶獎項將依下表統一發送至符合贈獎資格之玩家帳號內。
    獎品名稱 金幣價值 配發時間
    有福印記 100 轉轉樂兌換後約20分鐘取得
    得祿印記
    長壽印記
    迎喜印記
    財丰印記
    有福動態印記 500
    得祿動態印記
    長壽動態印記
    迎喜動態印記 轉轉樂兌換後約20分鐘取得
    或 轉換取得(02/05維護後開始轉換)
    財丰動態印記
    手持物「有福小龍」 1,680
    手持物「得祿小龍」
     飾品 「長壽小龍」
    吉祥物「迎喜小龍」
    吉祥物「財丰小龍」
    吉祥物「祥獅獻瑞」 8,000
    吉祥物「金童舞龍」
    衣服「蛇神金甲」
    衣服「蛇神羽衣」
    撲克金幣 500、888、1,680、8,880、 轉轉樂兌換後約20分鐘取得
    開工紅包 新台幣 1,680 (撲克金幣168,000枚) 請於領獎期限前提供領獎確認單
  5. 現金獎項之兌獎期限及方式:領獎期限為2013/3/15,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寄回領獎確認單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也可以選擇替換為等值撲克金幣。
    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於領獎期限屆滿前使用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將領獎確認單提供至戲谷
    〔包含:領獎確認單正本、匯款資料表及得獎者存摺封面帳號影本〕
    傳真電話:(02)2657-2525
    郵寄方式請寄到:
    11493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 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 客服中心 收。
    戲谷客服信箱:ftservice@funtown.com.tw
  6. 本活動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1).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
    (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對於所      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
    (3).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扣取稅款,並依規定繳納之。
  7.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等親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8.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兌獎方式、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戲谷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
  9.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